清朝两江总督周馥回忆,其小时候与邻家小孩争斗时,祖父总是会委婉地向邻居道歉,或者送些瓜果蔬菜之类的食物,并告诫周馥说:“对方没有礼貌,你为什么不远离他,反而和他争吵呢?即使你有道理,这样做也是不对的!”
100多年后的今天,东至县法院昭潭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弘扬东至周氏家风中的息诉文化,将东至周氏家风文化运用到案件办理全过程。近日,昭潭法庭的法官实质性化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,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“瓜果调解”,成为东至县的一段佳话。
换地风波起纠纷,老吴建墙未拆除
老吴和老潘是同村的邻居,关系很好,为田地耕种方便,10年前双方约定互换田地,互换时间为10年。10年之约到期后,双方按照约定将土地换回。互换期间,老吴为了自家办棉花厂方便,在老潘田里建了一堵墙,用于隔开棉花厂和其他田地。换回后,老潘要求老吴拆除这堵墙并赔偿占地损失30000元。双方协商未果,老潘将老吴告上昭潭法庭。
多次走访查事实,巡回调解化纠纷
案件受理后,昭潭法庭王翔法官到老潘的田里进行了实地勘查。经走访,王翔发现,现场确实建了一堵墙未拆除,且还有部分土地因围墙未拆没有归还。考虑到两家是邻居,年轻时关系又很好,王翔决定先组织双方做调解工作。“你们是来替老潘要地的吧,这个老潘这么不讲理,你们还帮他,你们法庭该怎么判怎么判!”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次来到老吴家,老吴很生气,法庭的人吃了“闭门羹”。考虑到该案前期司法所和派出所也参与调解,第二次法庭邀请了两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老吴家。
“老支书,法庭今天来是想帮你把你和老潘的事情解决,至少你要听听法庭的意见啊,今天正好老潘也来了。”派出所刘所劝解道。“我的土地已经还给他了,他到现在围墙没有拆,还有土地没有还给我,今天必须还,还要赔偿我土地不能耕种的损失30000元!”老潘气愤说道。“你真不是东西,围墙我随时可以拆,但你一下要我30000元,你怎么说得出口,现在一亩田一年能挣多少钱?你心里没有数吗!”老吴反问道。王翔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,通过“拉家常”的方式梳理争议焦点,同时用通俗的语言传达法律规定。与此同时,王翔以东至周氏家风文化中的“息讼端”“戒非为”等元素为切入点,通过讲解周馥祖父的“瓜果调解”故事,来劝导双方以和为贵,放下彼此的“怨气”,并将中华民族睦邻友好的传统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结合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、明之以法,做当事人工作。“通过你们的沟通,可以看出你们年轻的时候关系很好,都是邻里乡亲,以前还给对方送过鸡蛋蔬菜啥的,现在遇到的纠纷也很正常,你们之间的问题就是围墙拆除后还需要返还多少面积和补偿的事情,我们今天就现场测量,把面积确定好……”王翔说道。
“王法官为这个案件做了大量的工作,我同意拆除围墙,并进行现场测量,少多少土地就补多少土地给老潘!”“我也同意,那就正常测量,至于补偿款给1000元可以吧?”“你们双方都同意调解,说明今天咱们这个巡回调解有效果,那我们现场进行测量,然后确定拆除日期!”
最终,双方在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等多方见证下,对土地范围进行了测量,明确了要返还的土地面积和拆除围墙的时间,并签订了调解协议,10年换地风波得以化解。
围墙按约拆除,双方握手言和
日前,在王翔的见证下,围墙正式拆除,0.17亩土地也进行了返还,该起缠绕在两位老人间数年的“心墙”终于拆除了。
一场“换地风波”最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,老潘和老吴握手言和,邻里和睦得以延续,东至周氏家风中的“和为贵、息讼端”在老吴和老潘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。
文章来自 安徽高院 公众号